索 引 號 | 008450911/2023-013 | 公文種類 | 通知 | 發布機構 | 市生態環境局 |
發布日期 | 2023-02-08 | 主題詞 | 廣元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解除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和Ⅲ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|
各縣(區)人民政府,市級有關部門,廣元經濟技術開發區、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園區、廣元國際鐵路港管委會,各企事業單位:
根據全省空氣質量預測預報,經與氣象部門聯合會商研判,結合我市空氣質量現狀與未來氣象條件,按照《廣元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(修訂)》,我辦決定于2023年2月7日上午9時解除2月4日上午9時啟動的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和Ⅲ級應急響應。
請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《廣元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<廣元市2022—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>的通知》(廣污防辦〔2022〕31號)要求,繼續抓好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,確保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。
廣元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
2023年2月6日